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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中文网 www.liujiuzw.com,枢纽:3000年的中国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h3 class="j-chapter section" data-paragraphid="bd05b4985aed4485a2db4a5b4032b5bb_5">第三节 封建的巅峰与瓦解</h3>

    <span class="bold">一、周厉王之败

    西周立国之际,小邦而承大德,故周天子必须怀柔天下,唯有封建,方能收天下人之心。《诗经&middot;大雅&middot;文王之什》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文王作为天命的担纲者,予旧邦以新命,法统在兹,武王继之,天下遂定。武王、周公将同族、功臣及前朝高门分封于天下,天子与同姓诸侯皆有叔侄关系,与异姓诸侯皆有舅甥关系,诸封臣及其族人即为国人,共御野人。同时,天子近族在朝堂拱卫天子,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周、召二家。这样一种内、外多重的宗法贵族制度,与上承天命的周天子,将天下共同型构为一种拟亲缘共同体,天子作为这个共同体的至高象征,一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伦理秩序便成为人们对天下的理解;赤裸的武力被转化为对礼制的护卫,礼制反过来为人们划定了行为的边界,不得擅自逾越,否则,即便天子,也会沦为独夫民贼。<span class="mark" title="孟子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参见《孟子&middot;梁惠王下》)仁与义的判断标准便是传统的德性秩序。">

    天子的“明德慎罚”,不一定全出于天子的自我节制,也在于整个天下秩序的各种力量要素之间形成了力量均衡,包括地方诸侯对周室的约束、朝堂当中的贵族对天子的约束等。各种对抗的欲望彼此之间相互抵消,“罚”变得难度比较大,只能通过对于“德”的强调来使得诸侯自愿遵从,而诸侯在对天意的敬畏下,也乐于遵从德性秩序。但天子与诸侯们的行为动机,在这个秩序下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礼制为他们的行为所赋予的意义。

    随着承平日久,诸侯各自发展起来,天子则为了各种原因经常向外继续分封,以致周室日衰,诸侯的野心开始有所膨胀,间或有不来朝贡者。原本均衡的封建体制,开始遭遇挑战,均衡点向不利于周天子的方向偏移。至周厉王,他力图重振王室,遂不顾传统,摆脱“世为卿士”的周、召两大政治家族,任用在王畿没有根基的荣夷公帮助自己理财,行“专利”,将山林湖泽改为天子直接控制,不许国人再依照惯例使用;国人对此极为不满,厉王遂再任用在政治上无有根基的巫师来监督国人,有敢于毁谤天子者,动辄残酷惩罚之,国人不敢言,乃“道路以目”;王室财用日足,周厉王复又对外征战,痛击来敌,一时国威大振。然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对国人的强力压制以及对于周、召二家的架空,但是厉王所能动员的资源并不足以压制他们的反击,最终发生“国人暴动”,厉王被迫逃亡,周、召二家代表国人代理朝政,史称共和,直到外逃的天子崩于逃亡地,周、召二公共立其太子,是为周宣王,共和结束。逃亡而死的周天子姬胡,身后遂得一恶谥为“厉王”。

    从事功的角度来看,周厉王是个志大才疏的改革者;从彼时的伦理标准来看,周厉王则是个残贼之君,德堪其谥。他不顾传统及制度的约束,肆意越过自己的行为边界,侵犯国人的利益空间。从更深刻的政治哲学角度来看,厉王与诸侯及国人的冲突,是尊重传统抑或君主独尊这两种政治伦理的深刻冲突;这种冲突并不为中国所独有,它是内在于人类本性的一种终极追问,即,正义的基础究竟属于神还是属于人?在西方的精神世界中,这个冲突表达为“安提戈涅之怨”<span class="mark" title="安提戈涅是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塑造的一个形象。安提戈涅要违背国王的命令,遵从神意及传统,为自己因触犯叛国罪而战死的兄弟收尸;国王克瑞翁则禁止她这么做,并将其囚禁起来。最终安提戈涅自杀,国王也落得悲惨的下场。安提戈涅在质疑国王命令的时候说道:“我并不认为你的命令是如此强大有力,以至于你,一个凡人,竟敢僭越诸神不成文且永恒不衰的法。不是今天,也非昨天,诸神的律法永远存在,没有人知道它们在时间上的起源!”安提戈涅这个形象因此而成为西方思想史上象征人与神的冲突的一个经典隐喻。">。但这个冲突并无确定的答案,否则也不会构成一个持续几千年的问题。倘若正义是属人的,那么以什么来约束这个自称正义在握的人?倘若正义是属神的,那么何谓神意?如何确保那自称传达神意者不是在进行其私意的表达,以维护他们自己的私属利益?

    在中国的语境下,传统就是神意的表达,所以中国人会有对于历史的敬畏,诸侯与国人要求厉王尊重传统,亦即顺服天意;厉王则要求他们服从自己,亦即顺从掌有权力的君主。这里必须指出一个本质性的区别:依照传统,人们也要服从厉王,但此时他们所服从的是“王位”,只不过厉王是这个王位的人格化象征;而厉王所要求的,则是人们对于他这个“人”的服从。传统所要求的是“人”从属于“位”,厉王所要求的则是“位”从属于“人”。依照传统,有一个超越于所有人之上、不以任何个体意志为转移的正义,它可作为标准,来衡量包括厉王在内每一个人的具体行为;依照厉王的打算,则是他超越于传统与任何人之上,依凭他的意志来作为正义的基础,以此为标准来衡量除他之外所有人的具体行为。<span class="mark" title="当然,厉王本人未必真的有过如此清晰的考量,他更可能只是出于政治本能行事。本文的目的是对历史的深层逻辑加以阐发,而不是对当事人的考量给出清晰的回答。">

    但是何谓传统?传统就是经久延续的行为规则,由各种力量博弈均衡出来,而人们会将其上升为一种伦理认同,认同其中承载着神意与天命,传统就此超越了单纯的物质意涵而获得精神意涵。所有个体,无论其身处高位抑或身份低下,在传统中皆能找到自己的伦理位置,并因此获得尊严;对传统的普遍承认,也会通过其外化出来的制度而约束任何个体的肆意妄为。

    这就意味着,在博弈当中的力量群体,其均衡关系未曾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传统及其制度无疑是人们公认的正义基础。但是倘若力量的均衡遭遇到了严重的失衡,则获得不均衡力量的个体,其欲望将有能力冲破传统的束缚,挑战社会的伦理基础,寻求创立新秩序;此时,他无疑会将正义的基础放置在拥有自主创造能力的人,也就是他自己的意志上,以克服传统对其行为的压制。这种努力并不必然带来秩序,也可能带来混乱,但它无疑是个表征,表明传统已经无法再应对现实了,人们必须突破现实,寻找一种新的秩序。各种努力会持续下去,直到建立新的均衡。

    也就是说,除非到了革命<span class="mark" title="汉语里的“革命”一词,最先出自《周易》当中“革”卦的彖辞:“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其含义指的是天命之流转,与现代的革命含义不同。本文用“革命”一词,更多的是强调人们的观念结构及其关联的社会结构的本质变迁,它带来了对于正当秩序与正义标准的全新想象;它强调比天命流转更深刻的变化,但不像现代革命一样,基于观念来改造现实。可以说本文所用的革命一词的意涵,介于中国古代与现代的革命意涵之间。">性的时刻,否则人们会普遍接受正义的根基是属神、属传统的;而在革命的时刻,正义的根基在于具有自主创造能力的人,这样一种理念会浮现出来。但是倘若不能在革命过程中建立新的属神叙事,构建新的传统,以便为新秩序

    赋予超越性的意义,使其超越于所有人之上,则那个开创性英雄的欲望将会反噬其自身,在不受到任何约束的狂暴中,终结于所有人对他的反抗。成功地完成对传统之突破的人物,其起点很可能只是个人的野心,但是其努力的结果会是对于业已失衡秩序的再均衡,倘不能洞察失衡、顺势而为,他也不可能获得成功,其个体行为会在新传统的叙事中获得新的意义,其行为边界也获得了新的界定。<span class="mark" title="黑格尔称这样一种人物为“世界历史人物”。他对此评论道:“一切伟大的历史人物——这种人自己的特殊目的关联着‘世界精神’意志所在的那些重大事件。他们可以称为英雄,因为他们不是从现行制度所认准的、沉静有常的事物进行中,取得他们的目的和他们的事业,而是取自一个泉源——它的内容是隐藏着的,还没有达到现实的存在,——取自那个内在的‘精神’,这‘精神’依然潜伏在地面之下,它冲击着外面的世界,仿佛冲击一个外壳,把它打成粉碎。因为他自己具有另外一个核心,而不是这一个外壳的核心。”参见黑格尔《历史哲学》,第31页。"> 于是,在古老的传统下,看上去惊世骇俗颠倒人伦的各种狂悖之举,却构成了新传统赖以成长的土壤;而新传统的叙事,会在一套更具普遍性的叙事中,被接续到古老的传统当中,以获得更大的正当性,否则其无法从精神意义上终结革命,则稳定的秩序便仍然未到来。

    周厉王虽然失败了,但他在改革中的一系列做法,都是后世诸多试图强化集权秩序的君主的行为策略之预演,其成败逻辑与后世皆有深层相似之处。为了压制朝堂上的贵族,厉王必须去扶植在朝堂当中无有根基之人,这类人对于既有的政治秩序并无利益相关,反倒从秩序的变迁当中有可能获得机会,从而愿意为君主所用;而他们由于没有根基,其荣辱富贵遂皆取决于君主的喜恶,君主容易对其形成控制,也就乐意用他们。通过与这类人结盟,厉王便能够绕开周、召等树大根深、不听召唤的贵族,遂行山林湖泽的“专利”之法。“专利”所得之财富,一部分用来收买同盟者,另一部分则用来完成自己的其他野心。

    贵族们之所以会构成厉王“专利”政策的障碍,在于国人对于山林湖泽的权利来自传统,而贵族是传统的担纲者,倘若厉王可以任意破坏传统,便终将威胁到贵族的地位;这也是周、召二公赶走厉王之后,虽则代行国政,却并未取王位而代之的原因,倘若他们取而代之,则是对传统的否定,从而也是对自己所有行为的正当性基础的否定,难逃厉王的下场。国人本身有自我组织的能力,所以厉王便用游离于这种组织资源之外的巫师来监督国人,以图破坏其自我组织能力。厉王的所有努力,都是直接从国人口中夺食,来培植自己的支持力量。但其所可以动员的人力资源,只是个体性的存在,并没有形成足够大的社会基础;相反,国人是个现成的社会基础,既然厉王将自己摆到了对立面,自然便会把他们推到周、召二公一边,国人暴动遂成。

    周厉王之所以会做这种尝试,是因为封建制度的失衡已然出现,于是他试图摆脱传统的限制,排斥作为传统担纲者的贵族,颠覆既有秩序;但是赖以建设新秩序所需的资源并未出现,厉王没能找到新的统治基础,其所有努力不过导致了嗣后的混乱。其子之政号称“宣王中兴”,实则宣王也尝试摆脱传统。他“不籍千亩”“料民太原”,皆是对井田制的否定;他滥杀大臣,干涉鲁政,实际上是对分封制的蚕食。宣王未曾走到厉王那么远,但与乃父异曲同工;其根本原因都在于,传统的秩序已然无法整合新的社会要素,故而非变不可。西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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